11月7日,沈阳晚报、沈报全媒体记者从沈阳市房产局获悉,2022年,沈阳市实施农村低收入群体危房改造313户,截至10月10日,改造任务全部竣工,提前8个月完成省目标任务。
克服疫情影响,全力推进改造进度
据介绍,市房产局秉持把实现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有保障作为重要民生工作,坚决扛起农村危房改造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政治责任,强化使命担当,全力以赴攻坚克难。
市房产局克服疫情不利影响,局主要领导亲自调度推进改造工作,正确分析全市农村危房改造面临的形势,清醒认识保障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有保障面临的困难和挑战。负责农村危房改造专班同志在疫情居家办公期间,利用电话、微信等多种方式对各地区开展工作指导,优化工作模式,让信息多“跑”路,减少人员聚集,提前准备建筑材料,确保6月底前全部开工。
全市上下以“以快制快”、“以快制变”的工作作风和坚韧不拔、勇往直前的斗志,为提前完成全年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有保障工作贡献了房产力量。
“阳光”下改造,全面提升质量安全
据了解,围绕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质量问题,市房产局开展线上线下政策指导9次,深入136户家庭实地走访宣讲政策,进一步提高农户对农村危房改造政策的认知,确保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在“阳光”下运行。
各地区依据国家和省建设标准,因地制宜制定符合当地风俗的建设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原房建设面积;对经济特别困难的农户要保障其最基本居住生活条件。农村危房改造竣工后,由乡镇对建房质量进行初步验收合格后,再由各地区主管部门开展综合验收。为确保验收的准确性,各地区主管部门联合专业机构共同对房屋进行最终验收,不仅对改造质量验收,同时还对房屋造价进行评估,低于补助资金标准和质量不合格的限期整改,一律不予通过验收,确保资金花在“刀刃上”,保证改造质量合格。市房产局在各地区综合验收基础上随机抽查改造情况,确保改造一户、安全一户、满意一户。
跟踪考核问效,圆特殊群体安居梦
此外,市房产局持续推进农村危房改造领域作风建设,对漠视群众利益问题坚决说“不”。坚持农村危房改造信息公开,严格执行“两公示一审批”制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市房产局将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及相关指标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强化考核问效,进一步压实各方责任,有效推动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落实、落细、落到实处。
从“忧居”变“优居”,沈阳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保障工作不仅提升了农户获得感、幸福感,还圆了农村低收入群体的“安居梦”。
(主任记者 王彩丽)